当前位置:首页 > 宜春医院设备科 > 宜春奉新县中医院设备维修管理办法与条例
宜春奉新县中医院设备维修管理办法与条例
发布人:多乐监护仪维修网 发布时间:2025-03-04
一、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维修管理主体:
医院设立医疗设备管理科,负责全院医疗设备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包括采购论证、安装验收、维修保养及报废处置。
维修团队按专科分工,配备专职工程师,对呼吸机、影像设备等分类管理,确保技术能力与设备复杂度匹配。
科室协作机制:
使用科室需指定设备管理员,负责日常巡检、故障申报及维护记录填报,与设备科形成“双线联动”机制。
二、维修流程规范
故障申报与响应:
常规维修:使用科室通过院内系统提交维修申请,设备科须在24小时内响应并明确修复时限。
急救设备优先处理:呼吸机、除颤仪等急救设备故障,工程师须15分钟内到达现场,优先调配备机保障临床使用。
维修实施与记录:
维修过程需填写《设备维修工单》,记录故障现象、更换部件及修复结果,经使用科室签字确认后存档。
涉及核心部件更换(如压力传感器、电路板)须通过原厂或授权供应商采购,禁止使用非标配件。
三、维护保养与质量控制
分级保养制度:
日常保养:使用科室每日检查设备外观、电源连接及基础功能,清洁过滤器并记录运行状态。
预防性维护:设备科制定年度计划,对CT、MRI等大型设备每季度执行深度保养,包括传感器校准、气路清洁及安全检测。
性能验证标准:
维修后设备需通过三级检测:
基础功能测试(如电源启动、按键响应);
技术参数验证(如压力精度、图像分辨率);
临床模拟测试(如呼吸机潮气量偏差≤±10%)。
四、报废与报损管理
设备报废条件: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可申请报废:
核心部件损坏且维修成本超过设备原值50%;
技术落后无法满足诊疗需求(如无数字接口的老式监护仪);
计量检测不合格且无法改造(如血压监测误差超±15mmHg)。
处置流程:
使用科室提交《报废申请单》,经设备科技术鉴定、院务会议审议后,报县卫健委及财政局审批。
报废设备残值收益纳入设备更新专项基金,禁止私自拆解或转让。
五、安全管理与责任追究
操作规范:
严禁非技术人员擅自拆修设备,违者按《医疗设备安全使用条例》追责。
高压设备(如DSA、CT)维护须持特种作业证,操作前执行断电、放电等安全程序。
应急预案:
建立关键设备备用库(如呼吸机、麻醉机),定期检查备机状态,确保突发故障时30分钟内调配到位。
注:本办法依据奉新县中医院设备管理实践及行业规范制定,动态调整需经院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文标签: 宜春奉新县中医院设备维修管理办法与条例
版权说明:如非注明,本站文章均为多乐监护仪维修网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和附带宜春奉新县中医院设备维修管理办法与条例本文链接。